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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辖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

2025-02-14 20:25     来源: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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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2月13日,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辖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梁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我市近期空气质量与扬尘污染相关情况,明确三城区内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需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措施的要求;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未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议指出,近期,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一直存在较大的引发污染天气的风险。监测数据表明,我市市辖区内各城区道路扬尘浓度长期处于高位水平,对我市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自身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扭转当前不利局面。执法支队要会同各相关单位持续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依法开展巡查检查,对未按要求或未按时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当前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我市空气质量全区排名情况,切实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自治区党委和梧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见效,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要深刻认清当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巨大的严峻形势,深入分析症结,加快补齐短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参与的治理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告知书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聚焦扬尘污染产生的重点环节,强化源头防控和分类施策。三是全面落实提醒此次推进会精神,严守生态环境法律红线。各城区局和执法支队要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闭环管理,对扬尘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和点源强化巡查检查;同时强化指导帮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引导企业树立“守法经营”的正面形象。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领导及业务科室相关人员,万秀、长洲、龙圩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各城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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