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关于开展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确定城市声环境监测点位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2017〕214号)要求,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局组织相关单位按技术规范要求,对梧州市城区开展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或公众在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征集时间: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8日;
联系人:梧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3828934;
电子邮箱:wzhbj2009@163.com。
附件:《梧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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