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保障生态功能,加快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梧政规〔2021〕3号)“适时、分批、分级发布‘三线一单’成果”的指导和要求,衔接相关部门最新成果数据和结合我市实际,梧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了《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的规定,现就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谭琨琪 0774-3847688
电子邮箱:wzshbjglk@163.com
通信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菊湖路8号梧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收),邮政编码:543003。
附件:1.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梧州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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